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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害防御与应急处

发布时间:2025-07-22 12:55:09 来源: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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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负责地震应急响应、服务和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烈度评定、地震现场及科学考察等工作,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主要职责为:

(1)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隐患排查、地震灾害风险区划、风险防治区划、地震动参数区划等工作。

(2)负责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及监管,管理全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区域性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地震精细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

(3)负责地震监测中心站震害防御与应急响应管理。

(4)开展全区地震应急预案和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或应急信息平台)运行维护、服务和保障工作。

(5)组织开展地震应急信息报送、灾害损失预评估、灾害损失快速评估和响应决策支持等工作。

(6)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灾害调查、烈度评定、损失评估、科学考察与科普宣传等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7)组织开展震害防御、应急响应基础设施、技术系统和装备建设。

(8)参与城乡抗震防灾规划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和安全农村民居建设工作。

(9)参与管理地震灾害保险和抗震新技术应用工作。

(10)参与组织震害防御、应急响应与处置相关科技项目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

(11)承担自治区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完成上级对口管理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