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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新疆片区2021年7个台站地震观测井、配套设施及信息集成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8 16:51:52 来源: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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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其青藏高原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新疆片区2021年7个台站地震观测井、配套设施及信息集成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青藏高原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新疆片区2021年7个台站地震观测井、配套设施及信息集成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巴州且末县、若羌县境内。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工程,7个站点。单个站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观测井的采购与安装(包含基岩基坑开挖、观测井装配、防雷接地、仪器墩的制作),太阳能供电系统的采购、制作、安装(包括基础),围栏、门、台站标识牌的制作安装(包括基础),地震专业设备和通用设备的安装及信息集成、调试;

4、工程计划投资额:人民币439319.48元。

5、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所有内容。

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8月30日

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 资质要求

8.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复印件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2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1.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5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2 近三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2018年1月1日至今)

8.1.6其他要求

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响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磋商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磋商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8)各响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磋商文件的获取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年628日至2021年75(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文件,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内容上传并通过审核后,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获取支持。潜在供应商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10.2磋商文件售价:每应答人200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1递交应答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21年79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79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8层)。

11.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12.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7911时00分(北京时间);

12.2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官方网站www.xjdzj.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5.联系方式

谈判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

联系人:韩军

联系电话:0991-3838262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8层

联系人:廖超、谭洁

联系电话:0991231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