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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地震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16:05:09 来源:自治区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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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地震救援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地震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主要用于新疆地震救援专业队伍使用。物资主要包括破拆救援类、通信终端类、通信平台类和个人救援装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257.92万元(大写:贰佰伍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的说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地震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TC209H060

*实施地点:新疆喀什地区

*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如下:

序号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投资预算(万元)

备注

1

1

(破拆救援类)

液压破拆工具组

2

91.52

 

2

无齿锯

4

 

3

双轮异向切割锯

4

 

4

机动链锯

4

 

5

气动切割刀

4

 

6

便携式升降工作灯(月球灯)

1

 

7

冲击钻

2

 

8

凿岩机

2

 

9

救生抛头器

2

 

10

防坠落装备

4

 

11

快速充气帐篷

2

 

12

多功能担架

4

 

13

2

(通信终端类)

数字手持台

80

59.8

 

14

手持台电池块

120

 

15

3

(通信平台类)

移动式便携中继台

6

85.6

 

16

数字车载台

12

 

17

车载台肩咪

8

 

18

4

(个人救援装备)

个人携行装备

70

21.00

 

 

 

合计

 

 

257.92

 

采购内容的性能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4个包号,每个包号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包号的投资预算价格,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算起,6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3.响应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凭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得分包和转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5.2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层)。

5.3不能前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从本单位开户银行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汇款),并将电汇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后(必须扫描清晰,不得发拍照等不清晰图片)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8581497@qq.com,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为:

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汇款凭证中必须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招标代理编号(TC209H060)。

电子邮件中必须清晰的注明申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

5.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加盖公章):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对标书购买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采购人自行踏勘现场)。

7.招标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楼)

10.凡对本次招标出询问,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同时加发电子邮件)。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11.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新疆地震局官方网站(www.xjdzj.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响应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

联系人:栾女士

电  话:0991-3824247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楼

电  话: 0991-2316201

电子信箱:chengjianjun@cntcitc.com.cn

联 系 人:程建军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