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6 12:13:32 来源:自治区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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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自治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加强对自治区各地、州、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震减灾工作。对省级以下(含省级)地震台网(站)实行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建立健全自治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管理中国地震局移交的地震监测台网。管理主要由地方投资,并主要为地方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的一般项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自治区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自治区区域内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自治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自治区地震重点建设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区各地、州、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5.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自治区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自治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7.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火山与火山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国际禁止核试验的地震核查工作。

8.承担全区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9.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10.领导下属单位;指导地、州、市、县防震减灾工作。

11.承担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中震发人〔2002〕134号)和《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管理机构的复函》(中震人函〔2010〕21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为独立编制事业单位,单位内设10个管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11个及直属地震监测台站11个(有人值守台站)。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较上年无变化。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部门决算为单位本级决算,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  注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2,924.29万元(含上年结转和结余79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9.78万元,增长14.9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年初结转和结余经费较上年增加644.39万元;自治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经费投入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以及“其他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39.39万元等。2018年度支出2,247.76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502.77万元,增长28.8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年中预算调整支出增加241.18万元,及本年执行上年结转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676.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98万元,减幅15.3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下达早于往年,项目执行力度较好,故结余较往年有所下降。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24.7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24.78万元,占比100%。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883.60万元,决算数2,124.7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80%,差异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访惠聚工作经费等205.25万元,追加2018年丧葬费及抚恤金35.93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4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78万元,占38.12%;项目支出1,390.98万元,占61.88%。本年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883.60万元,决算数2,247.7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9.33%,差异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预算241.18万元(含调减5.02万元);二是上年结转结余本年执行,主要为上年追加项目拨款,执行时间较短,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部分项目结转至本年执行。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24.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3.61万元,降低11.0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经费”较上年减少了300.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24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78万元,项目支出1390.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1.92万元,增长28.7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较上年增加14.71万元、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27万元等。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76.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06万元,降低15.2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专业项目经费均为年初下达,无上年追加预算情况,项目实施时间较上年充裕,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有所下降。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883.60万元,决算数2,124.7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80%,差异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访惠聚工作经费、南疆补贴、结亲走访活动交通费、丧葬费及抚恤金、其他经费等241.1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883.60万元,决算数2,246.8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9.28%,差异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追加调整形成的支出,其中年中追加基本支出预算242.2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万元,调减人员经费预算5.02万元;二是本年执行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4.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3.61万元,降低11.0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经费”较上年减少了3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1.92万元,增长28.7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较上年增加14.71万元,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27万元,新增“职业年金缴费”6.23万元,新增基本工资标准补助经费及调整艰边补贴标准补助资金支出13.15万元等;本年执行上年结转项目资金等因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自然科学基金”12.07万元,“国际交流与合作”39.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1.30万元,“地震监测”567.69万元,“地震应急救援”770.73万元,“地震事业机构”701.9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26.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2.21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883.60万元,决算数2,124.7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80%,差异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访惠聚工作经费、南疆补贴、结亲走访活动交通费、丧葬费及抚恤金、以及其他经费等241.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883.60万元,决算数2,246.8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9.28%,差异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基本支出预算242.20万元、追加项目支出预算4万元,调减人员经费预算5.02万元;二是本年执行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676.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98万元,减幅15.3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下达早于往年,项目执行情况较好,故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往年有所下降。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76.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98万元,减幅15.38%。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6.63万元,比上年增加6.33万元,增长31.18%,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发生地震灾害频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7万元,占12.28%,比上年减少2.73万元,降低45.50%,减少原因是本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项目延期至2019年进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占75.13%,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0%,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增加原因为地震灾害频发,我区财政对地震监测台网运行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5万元,占12.59%,比上年减少0.95万元,降低22.09%,减少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7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单位一行3人赴香港参加“呼图壁储气库地震活动暨有发地震机理”研讨会。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疆共发生4级以上地震34次,根据任务安排,我局开展重点危险区应急实地调研,观测数据、加强地震前兆异常现场落实和研究研判,以及我局各地震台站维护及地震现场应急等支出等。单位2018年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5万元,主要是我局接待乌兹别克斯坦地震研究所所长、哈萨克斯坦地震研究所所长参加汶川地震十周年国际研讨会外宾接待费2.07万;接待美国阿拉斯加大学教授来疆学术交流外宾接待费0.29万元;接待单位系统内部及外部专家等其他公务接待费0.99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83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9.00万元,决算数26.6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17%,差异主要原因全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5.00万元,决算数3.2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4.60%,差异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项目延期至2019年进行;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0.00万元,决算数2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00万元,决算数3.3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6.25%,差异主要原因为年度公务接待规模有所下降。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96万元(含“访惠聚”活动补助经费109.73万元),比上年减少0.12万元,减少0.07%,主要原因是2018年“访惠聚”活动补助经费109.73万元较上年减少8.70万元;单位实际运行公用经费为61.23万元,较上年增加8.5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77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价值460.8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    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我局项目资金全额纳入我局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地震台站运转、技术系统运维及监测预报管理工作。通过细化预算管理,将项目资金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工作任务,资金的申请和拨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发展与财务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各项制度执行落实较好,资金使用合理,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资料披露信息真实、及时、完整。项目实施保障防震减灾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效益。

1.地方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地方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万元,执行数为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达到时效指标1个,全年经费按要求年内全部执行到位,执行率100%。二是达到项目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人员经费及时到位和有效保障,为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有效保证地震队伍稳定和事业发展。三是达到社会影响指标1个,地方津贴补贴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基本保障措施,人员津贴足额发放到位有效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四是达到满意度指标3个,合规有效率执行好全年地方津贴补贴经费发放,各方面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2.地震监测台(网)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地震监测台(网)运行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8.59万元(含上年结转24.59万元),执行数为503.78万元,结转资金65.22万元,完成预算的85.5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达到时效指标1个,疆内5级地震发生后一般能够在2小时平均时间内发布地震序列等应急产品。二是达到项目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通过项目经费支持,地震监测数据、重点监测研究任务得到经费保障,地震学科发展不断进步;三是达到社会效益指标2个,地震监测分析处理产品产出包括地震事件目录能够实现每月1期;地震速报信息自动通过3种以上传播媒介向社会发布。四是达到满意度指标2个,通过经费支持和不断加强监测工作,基本实现在我区地震监测能力方面政府和公众满意度80%以上。对确保全区地震台站(网)的正常运转、维护和管理,保障防震减灾工作顺利开展发挥重要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随着地震监测台网不断建设,地震监测台站维护存在运维经费不足,不能有效满足防震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需求的情况,主要是新建台站未能纳入运维经费核定。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台站日常运行维护,同时根据新建设台站情况,加强台网运维经费测算和报审工作,不断提升台网运维管理水平。

3.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19.38万元(含上年结转619.38万元),执行数为834.65万元,结转资金484.73万元,完成预算63.2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达到质量指标4个,主要是应急装备采购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已在训练中发挥作用,现场应急处置方面现场应急通信的现场基本支持,地震现场工作队在非极端条件下能够实现48小时自我保障,经费支出100%合规。二是达到时效指标6个,地震专业救援一般现场基本可以实现自治区队伍在3—16小时抵达地震灾区可展开有效救援行动;现场应急处置一般情况下基本可实现震后1小时内地震系统现场指挥机构启动,24小时内自治区、地州、市县3级地震系统现场联合指挥部在现场开展工作;震后3小时内提供灾情和破坏范围初步研判结果;一般、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现场处置一般情况下基本可分别在3天、5天、7天内出地震烈度图;采购计划完成率达到90%以上。三是达到社会效益指标2个及项目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我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应急队伍专业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四是到达满意度指标3个,在2018年地震现场工作中,震区群众、政府得到专业救援方面以及现场救灾、救护、灾损评估、后勤物资支持,均得到好评;同时通过对专业救援装备物资设施的配备及专业性质培训,自治区及县市级救援队员满意度较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受多种因素影响,项目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地震专业紧急救援队伍沟通,不断提升地震现场工作队自我保障能力,加快项目执行。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206(类)02(款)03(项):指自然科学基金,是各级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支出。

(2)206(类)08(款)01(项):指国际交流与合作,反映为提升国家科技水平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开展合作研究、科技交流等方面的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208(类)05(款)99(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208(类)05(款)其他项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6)220(类)04(款)04(项):指地震监测,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7)220(类)04(款)05(项):指地震预测预报,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策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8)220(类)04(款)07(项):指地震应急救援,反映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包括地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国内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救援设备购置和维护,国家和地方紧急救援队的运转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系统以及地方各级抗震救灾指挥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9)220(类)04(款)50(项):指地震事业机构,反映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10张附件(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新疆地震局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0.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地震局2018

附件1:  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  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